“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”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。情诗之所以受到人们特别是青年男女广为喜爱,是理所当然的事,不足为怪。
西北地区的回民就以“花儿”闻名于世。其实“花儿”就是情歌,就是唱出来的情诗。“花儿”一词,我认为原是阿拉伯语“الهَوَىhawā”一词的音译,原意就是男女之间的“情欲”。中国惯以“天方”代称“阿拉伯”,如《天方夜谭》、《天方诗经》等。学者多认为“天方”一词原为“天房”——即麦加的“克尔白”的误译,其实,“天方”是指穆斯林朝拜的“天房”(真主之家)所在的方向,所在的地方,即我们所说的阿拉伯世界。《天方花儿——阿拉伯情诗选》因而得名。
《悬诗》诗人乌姆鲁勒·盖斯(Umru' al-Gays 500 — 540)可谓阿拉伯“艳情诗”的鼻祖。
……
《天方花儿——阿拉伯情诗选》 (1)
阿拉伯民族向以善吟诗歌著称。诗歌自古至今都是阿拉伯文化、文学最重要的表达形式,故有“诗歌是阿拉伯人的文献”(الشعر ديوان العرب)之说。情诗是阿拉伯诗歌主要题旨之一。
早在伊斯兰教创兴前的贾希利叶时期(约公元475-622年),情诗就通常成为长诗——“盖绥达”(al-Qasīdah)的起兴部分,称“纳西布”(an-Nasīb)。当时著名的《悬诗》诗人乌姆鲁勒·盖斯(Umru' al-Gays
500 — 540)可谓阿拉伯“艳情诗”的鼻祖;而另一位著名的《悬诗》诗人安塔拉(‘antarah bn Shaddād 525 — 615)则是阿拉伯“贞情诗”(“纯情诗”)的开山祖师。
至伍麦叶朝(661-750),情诗极盛。“艳情诗”以诗人欧麦尔·本·艾比·赖比阿(‘umar bn Abī Rabī‘ah 644 — 711 )为代表;“贞情诗”则以哲米勒(Jamīl Bukhaynah ?— 701)、盖斯·本·穆劳瓦哈(Gays bn
al-Mulawwah ?— 688)为代表。其中盖斯·本·穆劳瓦哈又以“马季农·莱伊拉”(意为莱伊拉的情痴)著称。他自幼爱上堂妹、美女莱伊拉,并向叔父求亲,遭到拒绝。盖斯苦恋不舍,最后因情而痴,在荒漠中四处游荡,与野兽为伍,不停地吟诗,呼唤着情人的名字,向人们诉说自己的痛苦与悲伤,最后因痴情而死,葬于沙漠。其爱情悲剧颇似我国的“梁山伯与祝英台”、欧洲的“罗密欧与朱丽叶”,被后世衍化成传奇故事、长篇叙事诗、诗剧等,广为流传。阿拉伯情诗自古至今一直长盛不衰。 在现当代阿拉伯诗坛上,情诗也一直为广大读者,特别是青年男女喜爱。很多情诗还被谱成歌曲,广为传唱。唱者如星,听众如潮,每逢演唱,舞台上下互动,如醉如痴如狂。
“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”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。情诗之所以受到人们特别是青年男女广为喜爱,是理所当然的事,不足为怪。国人性格虽多趋内向、含蓄、腼腆,但逢到男女情事,或怀有情思,也会往往情不自禁,吟情诗,唱情歌。
西北地区的回民就以“花儿”闻名于世。其实“花儿”就是情歌,就是唱出来的情诗。“花儿”一词,我认为原是阿拉伯语“الهَوَىhawā”一词的音译,原意就是男女之间的“情欲”。中国惯以“天方”代称“阿拉伯”,如《天方夜谭》、《天方诗经》等。学者多认为“天方”一词原为“天房”——即麦加的“克尔白”的误译,其实,“天方”是指穆斯林朝拜的“天房”(真主之家)所在的方向,所在的地方,即我们所说的阿拉伯世界。
据上所述,《天方花儿——阿拉伯情诗选》因而得名。
乌姆鲁勒·盖斯(’umru’ al-Gays أمرؤ القيس 500—540)生于纳季德地区,祖籍也门,属铿德部族。他出身于王公贵族,其祖先由也门北迁后,于5世纪中叶成为强大的铿德部落联盟盟主。其祖父哈里斯曾一度被波斯王委任管辖希赖王国;其父胡杰尔曾统管阿萨德和艾图凡两部落。诗人自幼即露有诗才。但他放荡不羁,常与一些纨绔子弟结伴游荡、行猎、调戏妇女、饮酒赋诗,沉湎于声色犬马中。后来,阿萨德部落谋反,杀死了诗人的父亲。据说,诗人当时正在聚众饮酒,闻讯后说:“小时候他让我浪游,长大了却让我复仇。今日不醒,明日不醉。今日且饮酒,明日壮志酬!”(ضيّعني صغيرًا وحمّلني دمَه كبيرًا ، لا صحو اليوم ، ولا
سكرَ غدًا، اليوم خمر وغدا أمر .)遂从此戒酒,矢志报仇复国。为此,他曾多方奔走求助,皆不尽人意。最后,据说他曾去君士坦丁堡向东罗马国王查士丁尼求援,亦未能遂愿,归途中,死于安卡拉。亦有学者认为他并未到达君士坦丁堡,而是死于去途中。
乌姆鲁勒·盖斯的诗歌创作可以其父被害为界,分前后两个时期。前期作品反映了诗人落拓不羁、风流倜傥的浪荡王子气质和纵情行乐的生活,颇具浪漫主义色彩;后期作品则主要抒发了诗人誓死复仇的心愿,表达了征途坎坷多艰的境况,格调显得悲壮、深沉。
乌姆鲁勒·盖斯的代表作是其《悬诗》,为其前期作品,共80余行:
朋友们,请站住,陪我哭,同记念,
忆情人,吊旧居,沙丘中,废墟前。
南风、北风吹来吹去如穿梭,
落沙却未能将她故居遗迹掩。
此地曾追欢,不堪回首忆当年,
如今遍地羚羊粪,粒粒好似胡椒丸。
仿佛又回到了她们临行那一天,
胶树下,我像啃苦瓜,其苦不堪言。 朋友勒马对我忙慰劝: “打起精神,振作起!切莫太伤感!”
我明知人去地空徒伤悲,
但聊治心病,唯有这泪珠一串串。
……
这种以驻足于沙漠中凭吊情人旧居遗址为起兴,称为“纳西布”的模式,在乌姆鲁勒·盖斯之前虽有,但在他的口中才臻于完美而定型,故后人往往把这一模式的首创归功于他。
乌姆鲁勒·盖斯的《悬诗》的前半部着重写“情”,叙述了诗人与其堂妹欧奈扎及其他人的种种风流韵事。他钟情的对象不止一人,其爱情是多元多角的;他所描述的偷情场面也并非一次,其艳史是多幕多场的。他将某些偷情艳遇写得非常大胆、露骨,有时近似淫亵。这在阿拉伯文学史上是首开先例的。他对多次艳遇的描述也不尽相同,有详有略,有虚有实。阿拉伯文学史上这种有情节、有对话、生动活泼的情诗写法,其创始者也是乌姆鲁勒·盖斯。他很善于剖析女性心理:
有一天,在沙丘后,她翻了脸,
指天发誓要同我一刀两断。
法蒂玛,别这样装腔作势吧!
果真分手,我们也要好说好散。
是不是我爱你爱得要命,一心听你驱唤,
使得你这样得意忘形,傲气冲天!
我的品德果真有什么让你不满,
把我从你心中彻底消除,岂不坦然?
又何必眼中抛落泪珠串串,
似利箭,把一颗破碎的心射得稀烂!
几句话,把一对坠入爱河的年轻恋人情意缠绵却又无事生非的一个小插曲,特别是把一个在情人面前撒娇使性的女性心理写得活灵活现,维妙维肖,令人如闻其声,如见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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